课程主讲教师的通知》,经学院(部)、各有关单位推荐,学校审核,确定以下教师入选《创业基础》课程任课教师名单,名单见附件。为做好《创业基础》授课任务,对入选教师提出如下要求:1.任课教师需接受教务处业务指导..." /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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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我校《创业基础》课程任课教师入选名单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4-26   点击量:   作者:梁静   来源:教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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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(部),各有关单位:

为推进我校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,全面提升学生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,学校从2022级学生开始开设《创业基础》通识教育必修课程。根据《关于在全校范围内招募<创业基础>课程主讲教师的通知》,经学院(部)、各有关单位推荐,学校审核,确定以下教师入选《创业基础》课程任课教师名单,名单见附件。

为做好《创业基础》授课任务,对入选教师提出如下要求:

1.任课教师需接受教务处业务指导,积极参加师资培训、教学研讨、集中备课及其他教学活动。

2.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,主动学习《创业基础》课程基本知识理论,结合学科专业,搜集创新创业实践案例。

3.任课教师应积极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,指导“互联网+”、挑战杯及各级各类学科竞赛,积累创新创业实践经验。

请各学院(部)、相关单位为任课教师及课程建设、组织实施提供支持,确保课程顺利进行,并提高课程质量。



教务处   

2023年4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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